2010年底,我公司与另一公司签订了一批价值2000多万的合同,对方只给了4分之一的货,其中4分之一中的一部份还与合同签订不符合的的货。
后用了14个月打赢了官司赔偿违约金。后用了14个月打赢了官司赔偿违约金现在他们有钱但不肯付钱,我想申请强制执行。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回来,我请问一下如果逾期付款,从判决书生效的那一天起,能申请利息吗。
国家是否有这方面的约束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