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孩子抚养费讨要问题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4954什么是编号?

孩子抚养费讨要问题

我朋友和妻子离婚,最初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年分4次给孩子抚养费,但是都是通过孩子自己带回去,没有收据。

后来孩子变更为男方抚养,女方从变更之日起没给过抚养费。孩子还不满18岁。

我的问题是:如果现在男方想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女方如果说以前男方也没给抚养费,这种说法法律能够认可吗?讨要抚养费有时限性吗?

谢谢各位!

补充说明:
孩子是2006年改判给男方抚养的,女方已经4年没给抚养费。2006年前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给孩子的抚养费由孩子带回去。
咨询者:dongcg北京
[咨询时间:2010-06-24
悬赏分:
解答数:5]

最佳答案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6-24 16:19
郭军
你好! 1、索要抚养费是没有时效限制的,父母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因此是没有时效限制的。 2、女方不支付抚养费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你朋友是否支付过抚养费不是女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抗辩理由,无论男方之前是否支付抚养费,女方现在都应当支付。 3、可以起诉女方要求支付抚养费。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北京铭滔律师所合伙人 郭军律师

回答

4
袁晓东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521853315
积分:4742
]
回答时间:2010-06-24 10:04
袁晓东
有两年的时效限制。如果是孩子自己拿走的,可以提前让孩子做个证。
高蕊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630817832
积分:4432
]
回答时间:2010-06-24 10:13
高蕊
1、女方如果否认事实的话,孩子也可以做为证人;
2、抚养费与人身关系有密切联系,个人认为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0-06-24 12:59
阎书波
可以起诉解决Q Q172409632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
回答时间:2010-06-24 13:29
程向云
您好,还要执行法院的判决书确定的支付费用,口头双方认可的应该确认,没有根据的,一方不认可的,不能认定,继续支付差额。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