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按承诺结算工资,属于违法行为,你们有权到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金,即要求支付2月份至今的双倍工资补偿金。
我是2012年2月初进入一个私营工厂上班的,一开始老板对我们说工资是按计件来算的!在3月底的时候,厂里订单减少!那时候老板对我们说工资有保底,2500一个月!4月底开始工厂生意很少了,负责我们这块工作的4个人.每天去上班最多只有1, 2个小时的活干!在8月初的时候,我们不做了,老板不按保底给我结账,说我们上班上半天 休息半天!工作期间我们受了工伤,老板是不是该给我们报销误工费呢?我们当初没有签劳动合同,保底也只是老板的口头承诺!我们是不是只能按计件来结算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