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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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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48872什么是编号?

劳动争议

我是摩托罗拉公司员工,今年谷歌收购了摩托罗拉,没有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现在公司以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公司与劳动者就解除劳动合同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为由,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下发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请问,公司是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补充说明:
公司与我协商,可以给n+1+2的个人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但我希望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咨询者:fa386825天津
[咨询时间:2012-08-17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8-17 15:00
魏国鹏
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你经济赔偿金。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吕晓明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
积分:2105
]
回答时间:2012-08-17 15:00
吕晓明
他们与你协商过没有,如果没有,公司的做法有问题。建议你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张鹏律师
[地区:天津-津南区
手机:15122222041
积分:10501
]
回答时间:2012-08-17 20:22
张鹏
公司所说的理由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根据你所述情况,公司引用该规定合法。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N 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其他事由,公司向你支付的已经多出应当支付两个月工资了,做的很到位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2-08-18 10:58
齐志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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