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劳动纠纷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48654什么是编号?

劳动纠纷

本人在上海工作公司未予本人签订合同从2010年11月至今23个月,公司说帮交四金未缴纳 并且上海自11年7月开始必须缴纳四金 本人是外地城镇户口 公司都交五金 本人变成非城镇户口缴纳低额度的三金,这是过渡办法但是针对非农业户口的本人不是 感觉被欺骗 如何要求取得赔偿!大概金额 ?平时加班一天星期六50元 工资3600 现金支付 感谢之极。

咨询者:fa386388上海
[咨询时间:2012-08-1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张昭律师
[地区:上海-松江区
手机:18616102035
积分:2659
]
回答时间:2012-08-16 09:14
张昭
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补交五金、支付加班费、辞职还有经济补偿金
陈新军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964640391
积分:1089
]
回答时间:2012-08-16 11:42
陈新军
第一,公司按照外地农业户口给你缴纳过渡期的三险是违法的,根据上海市人社局的规定,只要是城镇户籍的,自2011年7月1日起必须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
第二,就本案,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依法为你补缴五险(住房公积金也需要补缴,农业户口可以不缴纳公积金),公司少缴社保,只能要求补缴,你的情况不符合赔偿。
第三,你工资3600元每月,周六加班一天的话,公司应当支付你331元的加班工资(标准工时制下)。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