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集你和他属于同等劳动能力的证据即可。
本人是今年也就是2012年3月份进公司到现在(8月),职位是商务,比本人先到公司的同事是今年2月进公司,职位与本人相同,但是工资却不相同,多1000,我们是做着相同的事,但是当时谈工资没谈好,可能是由于她学历是本科,本身也有英语过级的证书,工作经验比我多2年,而我只是个专科,也不是学这门的,但是我们的工作确实一样的,今年6月底她辞职了,我想问我这个是不是不符合新劳动法的同工同酬,我是不是可以追回我们之间1000每月的差额,我需要搜集什么样的证据吗?求助各位,谢谢啦!
现在我们公司没有和我一样职位的员工,求助,谢谢了.我们只是商务,创造的价值是一样的。
她其实做的比我还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