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原则上均等,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劳动能力的人可以适当多得;共同财产应首先分割出遗产,然后继承;对于为被继承人看病所欠债务应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偿还,剩余部分分割共同财产后依法继承。
夫妻一方因病身亡,留下两套房产,一套产证上是夫妻两人的的名字,另一套是夫妻俩和未成年小孩的名字(这套房子首付的钱是一家三口市区拆迁按户口所得款项支付的,现还有贷款还在还贷),请问死者一方的遗产按法律第一继承人(夫妻在世一方、小孩及死亡一方父母)之间是如何分配的?另外死者看病的医药费用都是在世一方支付的,留下十几万债务。
债务偿还是死者遗产里偿还,还是由夫妻共同财产里偿还,另外各第一继承人之间对于两套不同房产背景的比例是如何分配的,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