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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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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48483什么是编号?

遗产继承

夫妻一方因病身亡,留下两套房产,一套产证上是夫妻两人的的名字,另一套是夫妻俩和未成年小孩的名字(这套房子首付的钱是一家三口市区拆迁按户口所得款项支付的,现还有贷款还在还贷),请问死者一方的遗产按法律第一继承人(夫妻在世一方、小孩及死亡一方父母)之间是如何分配的?另外死者看病的医药费用都是在世一方支付的,留下十几万债务。

债务偿还是死者遗产里偿还,还是由夫妻共同财产里偿还,另外各第一继承人之间对于两套不同房产背景的比例是如何分配的,谢谢!

咨询者:fa386056上海
[咨询时间:2012-08-14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赵英菊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081128785
积分:18521
]
回答时间:2012-08-15 08:36
赵英菊
对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原则上均等,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劳动能力的人可以适当多得;共同财产应首先分割出遗产,然后继承;对于为被继承人看病所欠债务应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偿还,剩余部分分割共同财产后依法继承。
张昭律师
[地区:上海-松江区
手机:18616102035
积分:2659
]
回答时间:2012-08-15 12:20
张昭
债务由遗产偿还,剩余部分再分。
第一套房产:在世一方5/8,余下小孩、父、母各1/8
第二套房产:在世一方5/12,小孩5/12,父、母各1/12,贷款由其所分的比列还贷。
杨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811266545
积分:1289
]
回答时间:2012-08-15 12:58
杨盛
一方去世后,首先由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医药费用,剩下的夫妻共同房产一分为二,一半财产作为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另外,注意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前,应把小孩的财产分割出来。同时,要照顾未成年人、无生活来源或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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