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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宅基地拆迁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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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48049什么是编号?

北京宅基地拆迁继承

1975年姥爷姥姥要了一处拆基地(当时妈妈舅舅已出生)1985妈妈户口迁出(嫁给同村的爸爸)1986舅舅结婚同年剩下妹妹 自1988起四口人生活在此 1994姥爷去世未留遗嘱 2007房屋翻盖舅舅出资 2012年村里拆迁 经查看宅基地名字是姥姥的 拆迁政策(宅基地补偿每坪7000 期限内拆每坪1500 重点村整治每坪1500 ) 现舅舅已签字获得拆迁款186万 用其中76万买的两套房 请问妈妈能否获得拆迁款?有的话是多少?

咨询者:iris1北京
[咨询时间:2012-08-1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8-11 11:43
刘子若
对于你姥姥的宅基地补偿款,你妈妈有权进行继承,因你妈妈已经过世,你们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进行继承分割。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08-11 17:04
赵江涛
   您好:
   你妈妈能获得拆迁款。
   
   电话:13031008678或1312115054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杨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811266545
积分:1289
]
回答时间:2012-08-12 16:44
杨盛
你妈妈不能获得拆迁款,除非你姥姥愿意把她应得的份额给你妈或给你妈一部分。宅基地以户为单,不是你姥姥一个人的,你姥姥只有一份即1/4。你妈妈户口迁出,不属于该宅基地的实际使用权人,不应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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