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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辞职为由不给予补交社保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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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47910什么是编号?

公司以辞职为由不给予补交社保合法吗?

我2011.09月底到该公司上班,整个儿月15号正式离职,之前公司一直没给我交社保,现要求公司给我补交社保,公司以我离职为由说补不了合法吗?公司所有人都没有签合同,我也没有,也没有什么可以工牌、工资卡可以证明我在公司上班,要怎么办?

咨询者:fa384914广东
[咨询时间:2012-08-10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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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12-08-10 12:20
李翠英
你要收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仲裁,要求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未购买社保的经济补偿。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8-10 12:37
魏国鹏
不合法,单位为职工办理社保是其无条件应该履行的义务,辞职不受影响。你应该要求劳动局介入调查,证明你在公司上班,然后补缴社保。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路光亮律师
[地区:江苏-盐城市
手机:13851063183
积分:9072
]
回答时间:2012-08-10 15:14
路光亮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缴纳社保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2-08-10 17:22
杨艳国
你必须要证明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否则你根本无法主张任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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