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单位不景气但达不到经济性裁员标准,辞退你仍然属于违法辞退,你不应当主动辞职,否则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你缴纳的抵押金,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你的证据确定
我是一名建筑企业职工。我是一名建筑企业职工99年毕业,05年跳至现在的单位,有合同。
现在公司不景气,打算裁员。现在公司不景气,打算裁员听单位人说只要公司提前三个月通知员工后辞退的,就没有补贴。
比如我已经在此单位工作七年,按规定单位解除合同应该补贴我7个月的工资。
如前述不给补贴说法对吗?另外07年在项目上时按照公司要求缴纳给公司项目风险抵押金,但因政府审计的原因,项目竣工已经3年了但决算仍未出(与公司签的协议是决算对完以后兑现,但按规定决算应该在竣工后最多1年完成,具体时间忘记了,好像是6个月)。
抵押金公司至今也未予归还。抵押金公司至今也未予归还像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公司返还抵押金?如果与公司解除合同后决算才完成,那么公司是否应该把我应得的项目兑现给我,虽然我已经辞职?多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