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介绍的情况,执行局已经采取了执行措施,但是如果他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么也只能等他有财产才能再执行。
08年我借给朋友18万,当时每月以3分钱的利息,我只拿了10个月的利息后就不给我了利息了,我问他要本钱,他说用他钱的人跑了,找不到了,我就给他点时间叫他把钱还给我,可以过了快1年了也没有动静,于是我就起诉了他,开始调解了,但是他不履行,起诉也不到庭,于是我就申请强制执行了,拘留15天后,他就去外地了,经过朋友的帮忙,我知道他现在在上海,但是上海那么大,我该怎么找他,我该怎么办?求求律师们,给我个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