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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在这上班11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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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47498什么是编号?

我已经在这上班11年了

你好/是我自己不干了工资,单位有没有外补尝。

咨询者:fa384115甘肃
[咨询时间:2012-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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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张又才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1098758
积分:5480
]
回答时间:2012-08-07 13:48
张又才
如果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除此之外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2-08-07 17:34
李建成
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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