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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过追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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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47219什么是编号?

是否过追讼期?

2005年审批(违法行为),2012年立案定为乱用职权罪,正常最多判三年,是否过追讼期?

咨询者:fa383587吉林
[咨询时间:2012-08-05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2-08-05 15:07
赵井燕
没有。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8-05 15:10
刘子若
根据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后不再追诉。
《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
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
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
院核准。
郭新军律师
[地区:河南-安阳市
手机:13213269958
积分:669
]
回答时间:2012-08-05 15:14
郭新军
最高刑不满五年的经过五年不予追诉
孙喜春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584435469
积分:14407
]
回答时间:2012-08-05 20:02
孙喜春
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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