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5点,我方自行车正常直行,穿越十字路口,对方自行车此时逆向行驶并且闯红灯后,与我方发生碰擦,对方失去平衡后倒地骨折。
事故认定对方为主要责任,我方次要责任。
对方事后要求我方赔付其7000元,其中不仅包括医疗费,还有营养费、误工费……等一系列费用。
在对方负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双方又是非机动车,对方要求的这些赔偿是否合理?赔付额度是否有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