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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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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47065什么是编号?

非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赔付

早晨5点,我方自行车正常直行,穿越十字路口,对方自行车此时逆向行驶并且闯红灯后,与我方发生碰擦,对方失去平衡后倒地骨折。

事故认定对方为主要责任,我方次要责任。

对方事后要求我方赔付其7000元,其中不仅包括医疗费,还有营养费、误工费……等一系列费用。

在对方负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双方又是非机动车,对方要求的这些赔偿是否合理?赔付额度是否有上限?

咨询者:fa383447上海
[咨询时间:2012-08-04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8-04 21:35
魏国鹏
赔偿的额度按照对方的实际支出数额计算,要求对方提供花销的票据,按照票据的数额计算。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邹高飞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3816872966
积分:13965
]
回答时间:2012-08-05 11:23
邹高飞
赔偿的限度是对方的实际损失额计算。
张昭律师
[地区:上海-松江区
手机:18616102035
积分:2659
]
回答时间:2012-08-05 17:40
张昭
主要责任是六成还是七成,要详细。
损失是合理损失,并有证据,可要求对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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