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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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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46925什么是编号?

离婚起诉咨询

男方有外遇,女方想离婚,去年男方也同意离婚了,而且已经写了离婚协议,因男方当时拿不出自己协议所说的给女方2万多块钱。

拖了半年时间,现在村里因征用耕地分了一笔钱,女方要求离婚时男方又不同意。

而且这一次每个人分了不到5万,女方也有一份。

而且两个人已经3年没有住在一起的。而且两个人已经3年没有住在一起的如果现在要起诉的,能不能胜诉。

需要什么证据。需要什么证据分的这个钱能不能拿到?该怎么起诉?

咨询者:fa383307陕西
[咨询时间:2012-08-04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2-08-04 10:47
李建成
您好,可以诉讼解决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2-08-04 14:28
殷国丰
1、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可以判决离婚
2、可以平分婚后共同财产
3、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离婚案件处理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QQ:386179688
王琪翔律师
[地区:陕西-宝鸡市
手机:13038480057
积分:1632
]
回答时间:2012-08-04 18:00
王琪翔
你好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2,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一般抚养权判归女方的情况有以下情形
A、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B、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男方有赌博、汹酒等不良嗜好,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男方与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女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4,抚养孩子是夫妻双方的法定义务,孩子如果判归一方抚养,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的,若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抚养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抚养费一般按照一方的工资收入的20%—30%的按月支付。
6、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7、建议委托律师代理,最大限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8、有可能协商的话,最好协议离婚,省时省力省钱。
若有其他法律疑问,请电话咨询,联系电话13038480057.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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