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标的物与实物不符,卖方的行为属于违约,买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卖方与买方签订订货合同,合同条款里明确约定了所需设备的构成材料。
例如变压器,合同约定其线圈构成为铜线;但卖方在实际制造中,未经买方允许,擅自将铜线换成铝线,以此降低成本。
如果买方知道了内幕,是否可以起诉?该行为触犯合同法那些条款,具体怎么处理并判罚,请懂法的大侠不吝赐教!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