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请教一个关于劳动纠纷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46509什么是编号?

请教一个关于劳动纠纷问题

请问各位律师,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以劳动者多次迟到(无考勤记录物证的情况下)为由来认定该劳动者工作考核不合格?如果以此为由解聘是否合法?

咨询者:fa382925上海
[咨询时间:2012-08-02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邹高飞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3816872966
积分:13965
]
回答时间:2012-08-03 11:16
邹高飞
不可以。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服务。
张昭律师
[地区:上海-松江区
手机:18616102035
积分:2659
]
回答时间:2012-08-03 13:02
张昭
可以作为考核标准,但用人单位要有证据。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