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块成熟林,与同生产队村民发生争执。有争议面积约三至五亩左右。经生产队及村委调解均无果。
生产队调解结果对方不服。村委没下结论。交与镇林办,暂时只作出依据林权证及附图争议林区归本人所有的结论。
但至此对方仍不服,提出老林权证与新林权证划分界线不一致。于是又拿出八三年经办的老林权证来争议。但是老林权证没有附图,而且关于争议区域描述不太清楚。
镇林办依据这种情况一直没有作出结论。请问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