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被公司解雇,公司是不是应该赔偿我损失,我已签劳动合同。
还有我上了3个月的班,可是公司还是按我试用期的工资发,可是我已经签合同了啊。
我问行政部,可是他却说没有签转正表。我问行政部,可是他却说没有签转正表可是根本也没有人跟我说过什么转正表啊,再说我不是已经签了劳动合同了吗?
如果劳动合同不表示成为正式的职员的话,那签它还有什么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