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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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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44526什么是编号?

房屋拆迁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这因修路(政府并未明确说明用途,说修路是小道消息)房子被政府拆了,没有安置房,补偿标准是建筑面积不超过501平米按实际建筑面积*600元/平米进行补偿,超过501平米按300元/平米进行补偿,政府在发放补偿款的同时按每人48000元的标准扣除购置房款(每人50平方,合960元/平米),且已经说明将来即使房子建成没有门窗,房子未进行建设。

建设期最少3年,在1公里范围内的房子产开发商开发的房子为4000元/,5公里范围内的开发商开发的房子为5000元/平米(均价),请问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有违法行为吗。

咨询者:fa381173河南
[咨询时间:2012-07-27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丁光华律师
[地区:河南-濮阳市
手机:13137357799
积分:33144
]
回答时间:2012-07-28 06:37
丁光华
你好,如果有合法手续,应当是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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