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有个问题,7队8队共有两间门面租给别人使用一直由两队管理。
今年6月份7队未经过8队收了租方的租金900元,收据单上写明了1月至6月租金900元,注明收7队一间门面。
还对8队提出两间门面分割,以后各队管理各队的。
7队这种行为是侵害了8队的合法权益,起诉到法院能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