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与邻居发生纠纷,他们先动手打人,并持有器械,混乱中我一拳将其打为轻伤,他们报警了,公安局立案了,然后情况是:我因故意伤人,被拘捕,有拘捕令,在看守所待三天。
通过努力我被取保候审,然后经过协商,对方同意撤诉,没有判我的刑。
我想知道这会有案底吗?属于刑事犯罪吗?对我将来考取公务员,事业编有什么影响?政审能通过吗?很急,恳请权威人士给个答案,谢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