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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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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43275什么是编号?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有一补充约定条款,若乙方(员工)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务合同,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从事同类业务,否则要支付甲方(公司)十万元的违约金,这是否在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补充说明:
此员工是从事汽车4S店维修部服务经理一职,这条对他有约束吗,但他以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
咨询者:fa379971西藏
[咨询时间:2012-07-23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张又才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1098758
积分:5480
]
回答时间:2012-07-23 23:18
张又才
如果该员工从事的职业涉及到保密事项或者是竞业限制条款应当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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