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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有效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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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43096什么是编号?

居间合同有效性问题

本人于2012年6月与卖方(产权人有两人,但居间合同上只有一个产权人的签字)在中介签订居间合同,并付定金2万元,约定第二天签订买卖合同。

第二天卖方以另一产权人不同意为由暂不与本人签订买卖合同,希望本人等待一段时间。

一个月后,卖方同意签订合同,但要提高房价,请问,本人是否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咨询者:fa379774上海
[咨询时间:2012-07-23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于佃亮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3817943626
积分:2094
]
回答时间:2012-07-23 11:56
于佃亮
肯定可以要求返还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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