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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理赔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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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4297什么是编号?

伤残理赔法律咨询

去年年底店铺开张搞活动,活动过程中有位90岁左右的老人躺在店门口的路上,随后该家人过来说我们占道经营致使老人骨折,要求赔偿5万医疗费·护工费,我想咨询一下他们的的要求有没有法律依据,合不合理(事情刚发生时,我们也有送他去医院还出了3000元给他们查看,这些我们完全是出于好心,可是没想到 到现在他们又来跟我们提出这样的要求)。

咨询者:fa123097江苏
[咨询时间:2010-06-1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6-19 14:49
郭军
你好!

如果老人摔倒跟你占道搞活动没有必然联系,你不必付赔偿责任。如果确实因为你占道使老人摔倒,你已经支付过医药费,对方若要跟你要医药费需要提供因摔倒医治的费用的证明,不能想要多少就要多少。5万元过高。另外,老人摔倒是否是你导致的对方承担举证责任。
郭军律师于 2010-06-19 14:53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
回答时间:2010-06-19 17:28
程向云
您好,老人的损害与你们又没有因果关系,有,应该予以赔偿。否,可以从道义上给予帮助。
吴京京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581873719
积分:4944
]
回答时间:2010-06-20 10:52
吴京京
有你们有关系就应该赔偿,如果与你们没关系,那就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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