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代表珠海的公司在佛山租了2个高层办公楼上的办公室打通,每个展厅不足90平方,打通后面积将近180平方,由于办公室只作展厅使用,租约为2年,所以不想做消防验收。
请问如果不做消防验收,给消防局查到的话,会否遭到罚款或者惩罚?其相应的法律条文和罚款依据是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