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在行驶中被撞了,责任判定是对方全责,可是对方不同意去4s店维修我的车,交警非要让物价局定损,物价局定损一开始给定了3800,后来我不服,经过上诉,物价局最终给改为4000,但这些钱远远不够我到4s店维修,我该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