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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赔偿的。我的手今年5月中旬搞伤了,现在还没恢复,我想办理工伤赔偿,程序是怎么样子的?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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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赔偿的。我的手今年5月中旬搞伤了,现在还没恢复,我想办理工伤赔偿,程序是怎么样子的?有什...

关于工伤赔偿的。关于工伤赔偿的我的手今年5月中旬搞伤了,现在还没恢复,我想办理工伤赔偿,程序是怎么样子的?有什么赔偿呢?

咨询者:fb139777
[咨询时间:2012-07-1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张又才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1098758
积分:5480
]
回答时间:2012-07-19 13:10
张又才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赔偿标准按照工伤认定的等级来确定。
张又才律师于 2012-07-19 13:11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7-19 13:11
刘子若
1,构成工伤,你们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并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然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申报的,你们可以自己申报工伤。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年时间内申报工伤。
2,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用人单位不能减少,应当全部照发。
3,工伤赔偿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你辞职的还可要求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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