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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车祸死亡,和我姐夫结婚9年,有一子8岁,姐夫有工作。赔偿金3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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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42071什么是编号?

我姐车祸死亡,和我姐夫结婚9年,有一子8岁,姐夫有工作。赔偿金39万。

我母亲62岁,农村户口;父亲63岁已退休,患有重病。父母育有5子女(包括死亡的姐姐)。法院的调解书如下:

在本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贵州某市市某物流有限公司自愿赔偿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死者丈夫)经济损失人民币366853元,已付人民币50000元,余款人民币340000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死者亲生母亲)经济损失人民币23147元。

我母亲是文盲,当初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

请问:我父母应得多少赔偿金?

咨询者:fb139777
[咨询时间:2012-07-19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张维平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3904321950
积分:1563
]
回答时间:2012-07-19 11:34
张维平
在分割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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