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厂现在在德州市租的厂房,现打算在德州市下县购买一块地自己盖厂房,同时新厂仍用原来的企业名称,那么我们应该走经营地变更手续还是在德州市注销后,再在下县重新注册同名称公司?
如果地已经买下来了,德州这边还在生产着,那么下县建造厂房发生的费用应该计入哪边的账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