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关投诉维权。
我在一家蛋糕店当学徒,因不满老板要求每天去地铁站发产品传 单而像老板辞职。
老板当时同意辞职后来又说试用期得提前7天说,我没说叫我在上7天。
面试的时候老板没有像我说任何辞职要提前7天说的事,书面上也没有说。
我也没去上这7天,走之前给主管我的主管说过不去,然后主管同意,时候主管也像老板说了这事,从我6月22号辞职到昨天7月17没接到任何老板或者主管说不同意算旷工的电话。
但是昨天打电话要工资的时候老板说我旷工到昨天,也就是说我旷工快1个月。
1分钱不给我。1分钱不给我说旷工一天扣1百元,我在上个月上了22天,1个月1800元,我应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