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保险理赔 > 

工伤赔偿标准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41267什么是编号?

工伤赔偿标准

在单位受伤,报上工伤!现在不知道该享有什么标准!初步应该是七级伤残。

咨询者:fa377856吉林
[咨询时间:2012-07-1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张又才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1098758
积分:5480
]
回答时间:2012-07-16 16:07
张又才
单位应该承担的赔偿项目有:1、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必要的交通费、食宿费3、工伤康复的费用、4、辅助器具的费用5、必要的生活护理费6、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石新兰律师
[地区:山东-潍坊市
手机:13070710779
积分:670
]
回答时间:2012-07-16 17:30
石新兰
你好 你可以得到: 伤残补助金 ;
如果解除劳动合同 还要补偿: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 康复费 用;
经确认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
经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配置辅助器具的交通食宿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
石新兰律师于 2012-07-16 17:39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