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其他 > 

关于调解书的效力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40767什么是编号?

关于调解书的效力问题

做司法考试题 有的题目说 当事人绝签收调解书,示为调解失败,调解书不发生效力

有的却说 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当事人举手调解书的,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这两种说法完全相悖的,怎么回事?

咨询者:fa377254山东
[咨询时间:2012-07-14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杨国营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791108207
积分:8626
]
回答时间:2012-07-14 21:37
杨国营
第二种说法符合实际。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