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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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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4026什么是编号?

该不该还?

您好,就是25年前丈夫从信用社贷的款,20多年后不经过妻子同意,把贷款人的姓名换成妻子的,信用社也同意了,妻子有义务还吗?

妻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用妻子的身份证该的名字,信用社是不是违背了妻子的知情权?

咨询者:fa122936山西
[咨询时间:2010-06-17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6-17 12:12
郭军
你好!

在妻子没有签字认可的情况下,信用社和丈夫无权这样做。妻子可以起诉信用社,主张合同无效。
周光成律师
[地区:江苏-淮安市
手机:13064938045
积分:16037
]
回答时间:2010-06-17 12:13
周光成
一、如果25年前你们就是夫妻,这笔贷款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还。
二、就是换成妻子的名字,也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还。
王同林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524592
积分:6648
]
回答时间:2010-06-17 13:29
王同林
不还。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
回答时间:2010-06-17 13:41
程向云
您好,只要贷款用于你们的生活,你们夫妻都有义务偿还贷款的。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6-17 16:21
杨汉卿
关键此贷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变更何人的名字没有什么区别。
田国军律师
[地区:重庆-涪陵区
手机:13340376558
积分:7299
]
回答时间:2010-06-17 16:45
田国军
你好,首先,信用社在妻子没有签字认可的情况下行使上述行为,该合同应当是无效的。但是如果是你们夫妻承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按照规定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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