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我父母看在姐姐姐夫没地方住就让她们在自家宅基地翻盖了新房,如今听说要占地了,她说只按面积补偿,跟人口无关,说到时只给我父母一万元(是按96年房场的价给),现在证上名字是我父亲的,户口本上有五个人,我姐夫户口后迁来一年,若是按面积补,为什么要迁我姐夫户口过来?她这样做是不是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