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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要回拆迁安置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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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993什么是编号?

我能要回拆迁安置房吗?

1986年6月兰溪建设局批准我在兰溪市沈村郭塘埠头占地面积75平米的建房用地(现在还保留着建筑许可证)。

之后父母兄弟与我一起建造了实际占地面积120平米的三间二层楼房,分家时与我弟弟陈志朝共用(我楼下二间楼上一间,他楼下一间加楼梯间,楼上二间,楼梯共用)。

1993年我把所有的房子通过协商转给了弟弟。1993年我把所有的房子通过协商转给了弟弟2009年房子所在地被征用,我弟弟他们拿到了安置房,当时我咨询了,村干部说:我只能以无房户在村里批基建房。

为此我一直没有关注此事。为此我一直没有关注此事2010年5月我偶然在报纸上看到村民卖房因拆迁要回房子的报道。

我也属于有权要回房子之列。我也属于有权要回房子之列请问:如今我原来的房子已拆除,安置房没有分配到户(听说有多造的安置房,要今年10月完工),象我这种户口任在本村,被拆房子的许可证还在我手,我有权去要安置房或经济补助吗?如果他们不给房子,我该如何维权,向哪里提出要求还来得及诉讼吗?我有胜诉的把握吗?

咨询者:fa122268浙江
[咨询时间:2010-06-16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吴京京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581873719
积分:4944
]
回答时间:2010-06-17 09:34
吴京京
没可能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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