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法、违约,应当承担责任;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解决,要求单位为你办理、缴纳公积金。
本人就职于单位是合并公司,其主体合同在原合并单位,但是现公司上五险一金存在问题,五险中的基数是今年6月份在上调的,以前一直按照1680元的基数缴纳保险(并且我于2010年9月上旬在原合并公司入职,保险在2011年11月份才开始给本人缴纳),但是公积金一直没有,也与其人资协商并强调过此方面本人的权力及公司的义务,但是一直无果,原因在于主体合同在原合并之前的单位,本人就职已经快两年,请问我应该怎么主张自己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