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孕期变相裁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39498什么是编号?

孕期变相裁员

怀孕5个多月,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要求员工请长假(从现在一直到产假结束),但是不解除劳动合同,口头承诺全额支付从现在到到产假结束的保险(若期间公司倒闭则不支付),其他的没有任何工资,合法么?我该怎么办?(注:现在1.2.3月份只发了几百块的生活补助,但是达不到本地的最低生活保障,剩下的一直到现在还没有发放,4.5月的已经发放),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咨询者:fa376030山东
[咨询时间:2012-07-1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林太龙律师
[地区:江苏-镇江市
手机:13952815299
积分:2752
]
回答时间:2012-07-10 18:55
林太龙
如果单位歇业的话,应当承担当地最低工资的80%发放生活费,同时公司应当承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
杨国营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791108207
积分:8626
]
回答时间:2012-07-10 21:33
杨国营
如果单位歇业的话,应当承担当地最低工资的80%发放生活费,同时公司应当承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2-07-11 09:56
李建成
如果单位歇业的话,应当承担当地最低工资的80%发放生活费,同时公司应当承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