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将自有房屋出租给承租方乙做住宅使用,期限一年并一次性缴纳房租。
租赁发生9个月后,乙方因事按合同停止租赁并提前告知甲方,要求甲方退回3个月房租。
甲方以合同中并无与退还房租有关的协议为由拒不退还房租。
租赁期间房屋状况良好,请问这种情况下甲方是否应退还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