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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上班途中在公交车上受伤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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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9181什么是编号?

试用期上班途中在公交车上受伤算工伤吗

您好,我在公司的试用期内,在上班途中的公交车上,由于司机突然开门夹到脚踝,拉了3厘米的伤口,缝针后无法正常行走,但公司人事说只能提供2天的全额工资待遇,而且说这不算工伤,还因为我是试用期的,本来不该享有这个待遇,让我自己做工伤鉴定,而且我们试用期没有上社保,只是在工资里发放200元的保险费,所以我想问一下这种做法合理吗?我该怎么做呢?谢谢您。

咨询者:fb139777
[咨询时间:2012-07-09
悬赏分:
解答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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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张又才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1098758
积分:5480
]
回答时间:2012-07-09 17:46
张又才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2-07-10 10:54
李建成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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