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祖父有一处房屋宅基地,是我外祖父的名字,外祖父有四个子女。
大女儿(我妈妈已经去世),二女儿,三女儿,小儿子(已经去世)。
该处房产一直由我舅妈和其女儿居住,两人的户口也均在此处,现在该处房产已经拆迁,我舅妈并未就拆迁事宜跟我们联系过,请问一下律师,她这样做对不对,我能不能起诉她,要求得到我母亲应该得到的份额,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