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产权转移不影响你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任何人无权要求你搬出去,你有权在租期内继续使用房屋,你可以在租期届满后向中介要回全部押金2500元。
我一朋友在上海通过中介租了一套房,(5月底租的,当时中介收了中介费的,)压一付2,押金2500,另外付了5000元租金,可就昨天突然来了个律师带着法院盖了章的文件,来调查说,房东用这套房做了什么抵押,现在房东找不到了,如果是这样,我那朋友应该怎么维权,因为他不但还没住满2月,还有2500的押金,另外还办了一年的宽带,对一个打工仔来说这也不是一个小数目,请问下,我们该怎么办?急切帮忙!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