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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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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873什么是编号?

租房合同纠纷

你好,我租的 房子,签订合同。你好,我租的 房子,签订合同在网上看见房东要卖房,现在还没卖那。

请问他想卖房用不用先和我说一声,

咨询者:fa122777北京
[咨询时间:2010-06-14
悬赏分:
解答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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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何庆元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8670711198
积分:1745
]
回答时间:2010-06-14 15:05
何庆元
你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应当在房子出卖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你。如果出租人没有通知你而出卖了房子,你可以请示该买卖合同无效。
杜学智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321289031
积分:128
]
回答时间:2010-06-14 15:59
杜学智
您好:
如果房东想在房屋租赁期间出售自己的房屋是要向你说明的,并要征得你的同意。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所有权变动后的合同效力】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也就是说,在合同履行期间你理所应当的享有居住的权利,即使在合同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你仍然具有优先权。(继续承租房屋)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6-14 17:31
郭军
你好!

《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如果出租人没有通知你而出卖了房子,你可以请示该买卖合同无效。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北京铭滔律师所合伙人
郭军律师
王树德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608495
积分:971
]
回答时间:2010-06-22 14:38
王树德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出租人卖房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欢迎您随时拨打我的免费咨询电话:13910608495
王树德律师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A座20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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