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现在我父亲的一处房产的房产证上写了他的名字和两个儿子的名字,现父亲立了口头上说明了房子怎么分配,也没去公证。
该怎么做父亲说的才具有法律效力,先立遗嘱再去公证吗,还是怎么样。
具体的程序是怎么样的,还有,我想问一下,如果父亲只是口头说而没有去公证,也没有遗嘱该房子是由谁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