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合同纠纷,同时对方涉嫌欺诈,应搜集证据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实际损失的责任
我去年5月份在二手车商处买了一辆车大概11。我去年5月份在二手车商处买了一辆车大概114万。
当时合同约定八月过户。当时合同约定八月过户但由于我只使用不到一年,所以十月补签一合同约定从十月开始我支付共五千元使用车号半年,就是到今年三月底完成。
四月初,我和二手车商约定好,把车放到寄卖行寄卖,所卖车款全部归我,他只是保证完成过户。
然后我就出国了。然后我就出国了五月中,二手车商未经我同意,并欺骗寄卖行说已联系我,将车强行开走并过户给他人,且拒不还车。
在买车合同中对方承诺办理七千保险也未履行。在买车合同中对方承诺办理七千保险也未履行我这边证物有买车合同,租用车号合同,买车付款银行收据,和寄卖合同及寄卖处相关记录。
基于以上事实我是否可以告对方非法侵占罪甚至盗窃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