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農村實行土地承包后,岳父花了幾百圓買下了村里的祠堂屋以及周圍三百多平米的菜地來居住,但當時沒立字據。
30年來岳父一家一直在這塊地上生活耕種,其間又蓋了新房子。
到了今年政府要征地,個別村民就說岳父當年只買了祠堂屋沒買周圍的菜地,菜地是村里的要平分,該怎么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