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动迁,房子和地都被政府征用,村委会给村民分地的补偿款,可是村委会说1985年以后落户的不给补偿款。
请问合理吗????向市法院起诉,市法院不给立按,向省法院起诉,省法院说先上市法院起诉。
哎!上北京又被遣送回来。哎!上北京又被遣送回来天理何在,共产党到底是干什么的呀??????欺压百姓的吗???人民没法活了,劳苦大众,苦了百姓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