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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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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7834什么是编号?

债权纠纷

各位律师好:丈夫在离婚前单方面欠的外债,我并不知情,离婚后,后快递公司寄来了快递,我签收了,打开一看居然是法院执行通知书,说我欠了钱,还要查封我的房子,中途他们法院来了人,拍了照片。

房子还是被法院查着,因为我和孩子住里面,所以也就一直僵持着,拖了3年多了,当时的执行通知书还在,不想再拖下去了,想咨询各位律师:我该不该还这个钱,如果要还,我是全部偿还还是跟前夫一人一半?或能让债权人去法院解封,把房子卖了私下里不通过丈夫和那债权人协商解决吗?

咨询者:lin54zho...上海
[咨询时间:2012-07-02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高岩律师
[地区:上海-杨浦区
手机:13817026581
积分:420
]
回答时间:2012-07-03 20:19
高岩
你好,如果的确是你丈夫个人借款,该款项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你不该还这个钱。如果你想还款,可以将房屋卖了还款。
刘潮生律师
[地区:广东-潮州市
手机:13690028638
积分:9584
]
回答时间:2012-07-04 11:33
刘潮生
要区分是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汤广芝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801966505
积分:6730
]
回答时间:2012-07-04 15:43
汤广芝
要看这笔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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