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北京市交通事故十级伤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按北京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1、 残疾赔偿金:65806(即32903元*20年*1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精神抚慰金:0.5万—1万元
上述两项合计为:最低为70806元,最高为75806元。
(二)按北京市农村居民赔偿标准:
1、 残疾赔偿金:29472元(即14736元*20年*1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 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精神抚慰金:0.5万—1万元
上述两项合计为:最低为34472元,最高为394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