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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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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37557什么是编号?

邻里纠纷

邻居盖房侵占了原告宅基地,原告在翻建房屋时被告无理取闹阻止施工,因村委会没有及时出具相关证明,并在出具证明后又多次声明作废(但最后被法院采纳,原告胜诉),造成本案延误审理达四年之久,四年风吹雨打房屋损毁严重,原告怎样追究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能否与被告一并负责经济赔偿。

敬请各位指点,赐教!duo谢!!!

补充说明:
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能与被告人共同列为被告吗?
咨询者:caoyanch...北京
[咨询时间:2012-07-0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2-07-02 07:07
牛国荣
应由被告承担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责任,村委会存在过错时应按照过错程度承担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7-02 11:30
刘子若
如果村委会的行为存在过错而导致原告发生经济损害后果的,村委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单兴山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81181779
积分:7711
]
回答时间:2012-07-02 21:45
单兴山
如果村委会的行为存在过错,你有权要求村委会承担赔偿责任。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07-03 11:25
赵江涛
如果村委会存在过错,可以要求村委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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